今天是:2025年12月12日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信时间
2021-07-12
来信标题
购买的期房被开发商做成清水样板房供人参观盈利
来信内容
本人于2019年6月5日与遂宁敏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先后通过支付首付和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形式支付了全部的房款,2021年6月27日持接房相关资料到场验房,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开发商违约侵权擅自将本人所购买的房屋做成的清水样板房(合同明确约定交付房屋为清水毛坯房),供其他购房者参观,从中盈利。本人认为,开发商未能在合同约定时间交付符合法定条件经验收合格的房屋,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赔偿违约损失并停止侵权,并请求相关部门对于该开发商的侵权行为给予严惩。
办理情况
  •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局已将此件转河东新区建设与交运局核实处理,具体情况请咨询河东新区建设与交运局,联系电话:0825-2922378。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