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7日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信时间
2024-10-17
来信标题
物业费
来信内容
请问没有装修的房屋可不可以优惠物业费?优惠多少?
办理情况
  •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经遂宁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物管科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

    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对小区提供服务,《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目前,遂宁市对空置房源物业收费标准遵照《民法典》要求执行。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回复回访情况

    我中心工作人员对留言人进行回复回访,留言人对我局回复表示满意。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