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信时间 |
2021-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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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标题 | 关于2018年试行的商品房预售管理和预售资金管理两个文件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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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内容 |
2018年我市试行了遂宁市市城区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试行},遂宁市市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文件注明有效期2年,现时限已过,请问现在可以依据什么文件呢?原法规是否继续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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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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