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8日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信时间
2023-12-14
来信标题
物业地下室出租导致物业无法正常使用
来信内容
地下室出租了,导致业主无法正常停车,并且还设置了收费抬杆,业主不需要充电就无法正常停车每次停车都需要缴纳2元停车费或者抬杆费用非常不合理,请领导督促业务为业主解决一下,感谢领导。
办理情况
  •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经遂宁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物管科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信件编号:2951153925):

    一、办理情况。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我局已责成遂宁高新区建交局工作人员核实,华翔城四期小区地下室设置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专属停车区域,非机动车专属停车区域由开发商和第三方签订了《租赁协议》,由第三方派专人进行值守,在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安装了充电设备,在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安装了道闸。价格表张贴在非机动车入口处,可月租,可临停,有明确的收费标准。月租车辆不充电收费25元/月,临停车辆收费2元/次。遂宁高新区建交局要求物业公司和第三方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进行管理和收费。如物业公司和第三方未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进行收费,居民可收集相关证据到遂宁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资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对物业公司进行处罚。遂宁高新区建交局下一步将安排西宁街道工作人员派出专人对华翔城非机动车的收费和管理进行督查,并要求物业公司不断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二、回复回访情况。

    我局工作人员对网友进行回复回访,网友对我局回复表示满意。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2-21